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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动态】坚“执”到底 二十年旧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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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青青、杨子旋  发布时间:2024-11-15 15:23:5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组织20余名执行干警,出动4辆警车奔赴求索东路,对一处街道门面开展强制腾房行动。

2003年,陈某军向某社区居委会交付20万元门面款,但因当时社区居委会管理混乱及其他历史原因,一直未向陈某履行门面交付义务,为此双方引发诉讼纠纷。2004年,上述纠纷经本院审理后,判决由某社区居委会依法返还陈某军购房款20万元及部分利息。

该判决生效后,陈某军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查封、拍卖被执行人某社区居委会名下的两处办公用房及一处商业门面,最终经司法拍卖流拍后,本院于2005年裁定将上述房产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陈某军。陈某军依据裁定对上述两处办公用房顺利完成了过户手续,但其中商业门面由案外人钟某平占有,因客观原因无法交付。案外人钟某平多年来通过案外人异议、案外人异议之诉等法律程序试图排除对上述商业门面的执行,但最终均被驳回。

2023年,本院对上述案件恢复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涉案门面被案外人钟某平打通后与相邻门面组成一扇门面,并租赁给他人经营,造成执行障碍。本院依法张贴腾空公告后,租赁经营户主动甩卖货物,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强腾。

行动当天,司法警察达到执行现场后迅速拉起警戒线,对现场进行严格管控;清点组干警负责对物品进行清点、登记;现场控制组干警则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护,防止出现意外情况;实施组的干警安排测绘公司的测绘工程师现场测量应交付的门面的实际面积,后安排砌墙工人进行现场砌墙,按照规划面积将墙砌上,经历7个小时,顺利地将该门面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陈某军。为了保证执行工作的公开透明,本院依法邀请了公证人员对整个执法过程进行现场公证。


 

责任编辑: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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