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4)湘0602执恢967号一案,担保人涂述贵向本院提交指定收款函,指定将该案涂述贵生活费汇入李煜煊账户,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将涂述贵生活费15000元汇至李煜煊名下账户。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