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2)湘0602执恢333号一案,于2024年11月27日扣划了被执行人易建平银行账户资金6700元、何静芳银行账户资金6200元,共计12900元。因被执行人何静芳病重,需住院治疗,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将12900元执行款作为医疗费发放至易建平、何静芳指定的刘乐湘银行账户(430621XXXXXXXXXX)。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12月3日
本院(2022)湘0602执恢333号一案,于2024年11月27日扣划了被执行人易建平银行账户资金6700元、何静芳银行账户资金6200元,共计12900元。因被执行人何静芳病重,需住院治疗,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将12900元执行款作为医疗费发放至易建平、何静芳指定的刘乐湘银行账户(430621XXXXXXXXXX)。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