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4)湘0602执3641号一案,因被执行人邹蓉委托邹方玉代领生活费,同意该执行款转入邹方玉个人账户,并已向本院出具了委托书。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支付至邹方玉账户。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