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4)湘0602执3094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已扣划执行款10679元和4108元至本院执行案款账户。由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执行款为不良借款回转,领款账户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不良贷款回款专户。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将执行案款10619元和4158元发放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不良贷款回款专户名下银行账户。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12月18日
本院(2024)湘0602执3094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已扣划执行款10679元和4108元至本院执行案款账户。由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执行款为不良借款回转,领款账户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不良贷款回款专户。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将执行案款10619元和4158元发放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不良贷款回款专户名下银行账户。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