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1)湘0602执842号一案,因被执行人马日星委托许山秀代领生活费,同意该执行款转入许山秀个人账户,并已向本院出具了委托书。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支付至许山秀账户。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