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2)湘0602执恢207号一案,2024年12月23日扣划黄衍春银行工资款87300元,石思球银行工资款34200元至本院账户,被执行人黄衍春、石思球因病向本案申请领取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的生活费及医疗费共计55000元并指定汇至黄检月账户。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将55000元执行款作为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的生活费及医疗费汇至被执行人指定的黄检月账户。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12月23日
本院(2022)湘0602执恢207号一案,2024年12月23日扣划黄衍春银行工资款87300元,石思球银行工资款34200元至本院账户,被执行人黄衍春、石思球因病向本案申请领取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的生活费及医疗费共计55000元并指定汇至黄检月账户。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将55000元执行款作为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的生活费及医疗费汇至被执行人指定的黄检月账户。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