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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暴雨护坡倒塌 致小区内轿车被砸 谁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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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聂祖胜 史少飞  发布时间:2024-12-30 10:58:02 打印 字号: | |

暴雨突发护坡倒塌业主刘先生轿车被砸将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一齐诉至法院,最终应由谁来担责近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轿车被砸的侵权案件法院判决三方均有过错,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原告刘先生是某小区业主。2023年5月21日岳阳城区天降暴雨。当日9时许,物业人员查看案涉护坡路段,发现已有倾斜情况,随后对周边拉上警戒线15分钟后,边坡及挡土墙护坡突然发生滑坡倒塌,造成刘先生此前停放在护坡路段消防通道的车辆多部位严重受损。

后经调查认定该护坡工程属违法违规建设建筑质量差、结构不合理、稳定性差、承载能力低,加之受到强降雨影响,边坡雨水浸入导致自重加大,荷载大幅增加,致使引起滑坡某房地产公司作为小区楼盘开发商,建设的护坡工程未履行任何审批手续、未取得任何许可无设计图,对事故发生应承担直接责任某物业公司为小区物业前期已发现隐患点存在的问题,未采取安全措施,对于滑坡事故导致车辆受损,应承担间接责任

为方便出行,刘先生租用他人汽车30天,花费6000元。委托轿车维修费、车辆贬值损失进行价格评估认定共计45000元支付评估费2000元。

刘先生诉请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赔偿各项损失53000元

物业公司辩称,刘先生停车的位置系小区消防通道并非规划停车位南边护坡雨天经常存在渗水现象,且护坡围墙有一定外倾,物业已在围墙上张贴告示:“围墙危险,禁止停车!擅自停车,后果自负!”。已尽合理管护责任,不存在过错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房地产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在不能证明该护坡工程不存在质量缺陷的情况下,应依法承担扩坡滑坡造成原告车辆受损的主要侵权责任。被告物业公司在事发前期未采取必要防范安全措施突发暴雨拉警戒线时也未提醒原告将车辆挪走,导致护坡滑坡发生造成原告车辆受损,应依法承担一定责任。原告罔顾警示标语,仍将车辆停放在具有潜在危险的地段,对其损害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应依法减轻被告的侵权责任。遂酌定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对本案事故承担60%的责任,被告某物业公司承担15%的责任,原告自担25%的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向原告赔偿31800元被告某物业公司向原告赔偿7950元。

法官提醒:作为建设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其承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依法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作为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以及物业合同的约定,严格履行法定和约定的义务。同时,作为享有物业各项权利的业主,日常生活中也应当遵守管理规则,避免遭受不必要的人身财产损失。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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