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4)湘0602执5221号一案,本院2025年1月7日扣划15900元至案款子账户,现被执行人陈贵华申请按每月1500元的标准领取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的生活费9000元,并指定由陈清华代其领取。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支付生活费9000元至被执行人陈贵华指定的陈清华银行账户,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