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4)湘0602执5815号一案,本院于2025年1月7日扣划17100元至案款子账户109761,被执行人李寅龙申请以每月1500元的标准领取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的生活费9000元,并指定由龚平代其领取。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支付生活费9000元至被执行人李寅龙指定的龚平的银行账户,
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