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1)湘0602执5674号一案,本院于2024年12月12日、2025年1月8日扣划被执行人江君胜账户资金共计86947元,现被执行人向本案申请领取2024年生活费20000元,并指定由皮立军代其领取。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支付20000元作为2024年生活费汇至被执行人指定的皮立军银行账户,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