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4)湘0602执3539号一案,本院于2025年1月13日扣划12000元至案款子账户,现被执行人彭晓明申请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领取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的生活费,并指定由王芳代领。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将执行款12000元作为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的生活费汇至被执行人彭晓明指定的王芳银行账户,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1月14日
本院(2024)湘0602执3539号一案,本院于2025年1月13日扣划12000元至案款子账户,现被执行人彭晓明申请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领取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的生活费,并指定由王芳代领。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将执行款12000元作为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的生活费汇至被执行人彭晓明指定的王芳银行账户,现依规予以公示。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1月14日